【倉頡】先有規則,後有編碼,規則指導編碼

倉五手冊的「釁」編碼是「HBMCH」,漢文庫典亦同。那麼可不可以認為「釁」的「八與酉相連」就是一條倉頡規則?

漢文庫典:釁

騎沈四傑+jackchows就是這樣理解的,不過這個理解是錯誤的。

正確的理解是:先有規則,後有編碼,規則指導編碼。

不會有一條規則是明確到具體的一個字的編碼。因為碼表製作是由碼表作者來做,而不是規則制定者。

對於「釁」的「酉八是否相連」,這就歸於「甚麼情況下八會上聯」的問題。

鶴飛四季認為「釁」的「八」不應上聯,跟「衮袞兖」雷同。我同意這個觀點。

顯然,鶴飛四季對倉五手冊,漢文庫典,維基倉教並不熟悉,不過正因如此,他才得出了正確的結論。現在除了要批判它們,誰還會去熟悉它們呢?

倉五手冊:釁

同樣的例子還有「厶大相連」,當騎沈四傑+jackchows查到「軬」的漢文庫典編碼,就認為「厶大相連」是一條倉頡規則,而「山大相連」卻不行,因為漢文庫典的「輋」顯示它不相連。

先有規則,後有編碼,規則指導編碼,規則也使我們能夠發現錯碼。只有愚蠢可笑的騎沈四傑+jackchows會認為,倉頡規則是人無法理解的,每一個字的編碼都是官方規則定死的,官方編碼絕對無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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