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「合舍」系會産生重碼,因此尹倉把「舍」的第二碼取作斜撇。
之前我查字統網,以為「舍」是「人舌」,但後來經人提醒,查了多功能字庫,發現它是「余」下換成「囗」,並非「人舌」。
那麼問題來了,尹倉的「舍」第二碼還要不要溯源成撇?
經思考,第二碼仍取作撇,理由如下:
- unicode有v源字形支持這種取碼。
- 我自小一直寫成撇,大學時曾經問室友「你平時寫『舍』的裏面都是寫横嗎?」
- 「舍」的古代民間寫法多寫作,看來「舍」在古代也不是正體標準。
- 在世界範圍內,楷書的「奏忝吞舍舌」等字,横或撇都未能夠統一。
對於一字一碼的倉頡碼表而言,在多種字型中挑選哪個作為取碼字型,完全由其作者決定。這並不屬於倉頡規則問題,取哪個字型都是對的。
因此尹倉就選取了這個能避「合舍」系重碼的字型,在打字時確實方便很多。
但這只是單純對取碼字型的挑選,而非「字元溯源」。以往說法有誤,特此更正。
漢語多功能字庫:
舍
金文「舍」所從的「余」除了表聲,還象簡易的房屋,「亼」為屋頂及屋樑,「屮」為木柱(陳獨秀、楊桓、馬敍倫),「口」除了可能是分化符號之外,還可能象房屋的下基。本義是房舍。于省吾、季旭昇認為「舍」字是借「余」的字形加「口」分化出來。
金文通假作「予」,表示給予、賜予,令鼎:「余其舍女(汝)臣十家。」引申表示施發、發布,善夫克鼎:「王令善夫克舍令(命)于成周遹正八𠂤(師)之年」,「舍令」即發號施令。《詩.鄭風.羔裘》:「彼其之子,舍命不渝」,意謂發號施令無所渝失(于省吾)。又通假作「余」,第一人稱代詞,中山王鼎:「含(今)舍(余)方壯」。又用作人名。又通假為「娛」(谷建明、魏宜輝),𠭯巢編鐘:「永寶是舍(娛)」,意謂永遠珍重此鐘,以供娛樂。
戰國竹簡用作人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7:「邦君者(諸)正乃立幽王之弟舍(余)臣于虢,是攜惠王。」意謂邦君、執政大臣在虢地擁立幽王的弟弟余臣,成為攜惠王。
《說文》:「舍,市居曰舍。从亼屮,象屋也。口象築也。」
余
甲金文象古人搭建的簡易茅屋之形,「余」是「舍」的初文,本義是房舍。後借用來第一人稱代詞。
甲金文用作第一人稱代詞,《合集》36181:「余一人」,即我一人。毛公鼎:「余一人才(在)立(位)」,即我一人在位。叔尸鐘:「左(佐)右(佑)余一人」,表示輔助我一人。又假借為「舍」、「捨」,牧簋:「舍[馬]四匹」,表示給予四匹馬。
戰國竹簡也用作第一人稱代詞,《清華簡一.金縢》簡11-12:「王把書以泣,曰:『昔公堇(勤)勞王家,隹(惟)余沈(沖)人亦弗及。』」指周成王開啟金縢之匱,持書哭泣,訴說以前周公勤勞政事,我這個小孩望塵莫及。又假借作「餘」,表示多餘的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29:「民又(有)余(餘)飤(食)」,意謂人民有餘糧。
《說文》:「余,語之舒也。从八,舍省聲。𠎳,二余也。讀與余同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