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倉三手冊》關於字首劃分的規則講解中,存在以下內容:
這是倉頡五代「複合字首」的雛形,但它畢竟不是複合字首,而是一個通行規則的例字。
這些例字是:麽應壓歷贗脣蹷羾腐。
「羾」出現在倒數第二個,這是一個耐人尋味的位置,說明了朱邦復沒有準備好如何講解它,想要渾水摸魚。
ichirou在寫《倉頡改芻議》時,把「鴨脖」插到第六點,然而序號六有兩個,顯然是後來插進去的,也是想蒙混過關。
我不是想說ichirou得到了朱邦復的「真傳」,我想說的是,把難搞的塞到中間,是人類的普遍做法。
朱邦復不想解釋「羽」為何是「羾翀」等字的字首,就跟他不想再多解釋「目」為何是複合字並取作「月山」一樣,朱邦復已經厭煩了輸入法狂人們的「訴求」。
尹規編寫遇到難題
我個人主張倉頡三代沒有複合字首,這些「广型向下延伸」的字都能通過結構判定之後,正確劃分字首。
那麼,如何解釋「羾翀」的結構判定和字首劃分?
我一度想直接改掉這個規則,因為「羾」確實不合群,不能用同一個規則講解。
假設
假設「羽部置左不成連體」,則有14個字的編碼受到影響:
smsmh 翂
smsme 翍
smsme 翪
smsmf 翵
smsmo 翐
smsme 翄
smsml 翀
smsmm 羾
smsmc 頨
smsmk 翭
smsmr 翑
smsmj 翴
smsmf 翞
smsmt 翋
新增重碼「翄翍翪、翞翵」,減少一組重碼「翌翋」。
這些「羽部置左」的字都不是常用字,在現代生活中,以及在閱讀古籍時,也基本碰不到。
但是
但是,因為「羽左成連」這是三代官方規則就存在的,尹規是目前唯一正確的三代規則敘述,忠於原版規則。假如我擅自剔除,則可能會有人抓住它說「尹規有誤」。
我的最終結論是:「羽部置左」跟「示部、衣部、手部置左」一樣,形態發生了變化,合併成為連體。
兩個分體是可以合併成連的,比如「哥、繼右」等。
自問自答
問:多了個「羽部置左合併成連」的規定,是否增加了記憶負擔?
答:不會增加。因為這是一個通用規則,兩個㇆左右擠壓就會合併成連,兩個㇗上下擠壓也會合併成連(如繼右)。
問:是否可以服衆?
答:可以。三代官方手冊說「羽部置左之後就是以整體字當字首」,即羽部置左後成為連體字,則「羾」字結構判定為左右分體,左羽右工,則字首劃分為「羽」。尹規敘述完全符合朱邦復的官方說法,因此可以服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