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炎光霧可能發明於二零一四年或更早。該棋融合了圍地和行動兩種弈棋元素,行棋者擁有更多的技能選擇,在增加了趣味性和迷城感的同時,也很考驗耐心和思考深度。取勝手段包括用霧和火封閉對手,或直接用雷劈死對方。
如果雙方都表現完美,那麼在理論上是可以無限玩下去,因為當二人都使用完本回合的所有技能之時,場上的火將會消失,而雷和光兩套技能又會重新回到二人身上。
基本策略為用霧圍堵對方第三步能走到的棋位,無路可走時可使用雷和光。更深層的策略是用雷和火以及自身來圍困對手。因此雙方除了要計劃好何時使用雷和光,還要考慮對方可能的行動。
規則說明
棋磐
棋子
該棋為二人遊戲,每人用一個棋子代表他自身。二人平分四個雷、四個光,另有五個火與三十六個霧標記是共用棋子。
棋規
開局:二人分別選擇一個雷臺出現,遊戲開始。
行動:二人輪流行動。行動分為四種:雷、炎、光、霧。
- 霧:霧是最基本的行動技能。
- 每次必須放三個霧,之後人行走三格。(即每個霧提供一個行動力)
- 行走和放霧都只能在三十六個霧地上進行。
- 行走可以經過場上已有的霧或人,但結束時必須停留在一個空棋位上。
- 行走的起始—經過—停止都不能重覆。
- 三個霧要分別放在三個不同的霧區的空棋位上,這三個霧區都不能跟人行走結束時處在同一區。
- 如果當前沒有足夠的空棋位,則霧不能使用。
- 光:光是逃脫技能。
- 如果手上有光,則可選擇一個空的光區放置。
- 當一個光落至光區時,場上已有光的區都會有兩個霧消失。
- 如果這些光區沒有足夠的霧,則光不能使用。
- 當一個人使用光之後,有多少個霧消失,他就必須行走多少格。
- 同樣的,行走可經過人或霧,但結束時必須停留在一個空棋位上。起始經停不能重覆。
- 雷:雷除了用於逃脫困境之外,也可以製造火來困蔽對方,甚至直接殺棋。
- 當一個人手上有雷,且走四步能走到雷臺時,他可以使用這個雷。
- 一個雷臺只能使用一次,當已經有雷在上面,則表示這個雷臺不能再用。
- 使用雷技能時須停止在雷臺上(也不能經過另一個雷臺),其它的行走都不能經過和停止在雷臺。
- 雷劈到霧會變成火。人在行走時不能經過火。
- 雷劈到對方則直接獲勝。
- 若沒有霧和人可以劈,則雷不能使用。
- 炎:炎為形態技能,而其它三種技能都是主動技能 。
- 當一個人使用完所有的雷和光技能之後,他將自動進入炎形態。棋磐中心將出現一個炎標記。
- 炎每次走三格,可以穿越火,但不能與火停在同一格。同樣的,行走結束須停在一個空棋位,且起始經停都不能重覆。
- 本方進入炎形態時,將不再能使用霧技能。同時炎形態不防雷,對方依舊能用雷擊獲勝。
- 如果對方在某次行動結束後,他的所有雷光技能也都用完,則場上所有的火立即消失,本方炎形態消褪,同時二人的雷光霧技能回復。
勝負:
- 困蔽:若對方「雷炎光霧」都無法有效使用,則為本方獲勝。
- 雷擊:本方用雷擊中對方,則直接獲勝。
四人規則
本棋也可四人對戰,按行動次序分組,第一和第三個為一組,第二和第四個為一組。
起始時每個人自由選擇一個雷臺出現,之後四人按次序輪流行動。
在四人規則中,同一組的兩個人共享技能庫,當其中一個人被雷擊中,他只是變成「火」。任何時候他也可以主動「原地起火」。這個「火」與普通的火一樣,人是不能經過與停留的。變成火的人本身也不能再移動。當技能回復時,變成「火」的人都會還原為人。
同一組的兩個人都變成「火」,則分出勝負。